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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流通企业营业税会计处理举例

更新时间:2008-6-11 21:22:20 作者:佚名 来源:网络

 
 

  [例]某商场1994年9月有关收入资料如下:

  代购代销收入120000元

  其他业务收入

  运输收入50000元

  固定资产和包装物出租收入60000元

  固定资产清理收入

  出售房屋一间取得价款收入300000元

  按规定,代购代销收入属于“服务业”税目,应按5%税率征收营业税,其应纳税额为:

  应纳税额=120000×5%=6000元

  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:

  借:代购代销收入6000

    贷:应交税金——应交营业税6000

  其他业务收入应纳税额=50000×3%+60000×5%=1500+3000=4500元

  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:

  借:其他业务支出4500

    贷:应交税金——应交营业税4500

  出售房屋收入应纳税额=300000×5%=15000元

  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:

  借:固定资产清理15000

    贷:应交税金——应交营业税15000

  企业实际缴纳9月份营业税税额时,作如下会计分录:

  借:应交税金——应交营业税25500(6000+4500+15000)

    贷:银行存款2550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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